近日,伊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县食品批发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伊宁县某食品厂加工销售的三种饼干均为预包装上没有打印生产日期、没有印制储存方法、净重量不清楚等问题,涉案食品115箱,货值为5778元。
中国消费网讯 近日,伊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县食品批发市场检查中发现有伊宁县某食品厂加工销售的三种饼干均为预包装上没有打印生产日期、没有印制储存方法、净重量不清楚等问题,涉案食品115箱,货值为5778元。
经执法人员立案查处,认为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六)项之规定属于涉嫌生产销售未按规定标注食品标签行为。伊宁县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